【典型案例1】
某單位領導干部向某違規組織并參加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向某在負責征地等工作期間,以節日職工聚餐、歡送調離職工等名義,違規組織并參加公款吃喝,共計花費5萬余元。2018年6月,向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典型案例2】
某單位負責人蒲某違規組織公款吃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6年12月,該單位組織部分職工開展“殺年豬”等活動,共花費1萬余元,蒲某簽字后用公款報銷。2017年1月,蒲某攜家屬參加管理服務對象組織開展的“殺年豬”、摘蔬菜活動,費用從該管理服務對象申請的項目經費中列支。2017年12月,蒲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典型案例3】
某單位負責人譚某違規報銷私人聚餐等費用、違規組織并參加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5月,譚某以到主城區開會及某縣學習考察為由,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2000余元,并將私人聚餐費用4000余元以接待費名義公款報銷。2016年8月,譚某組織并參加職工聚餐活動,共消費2000余元,在單位公款報銷。2017年12月,譚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典型案例4】
某單位辦公室主任何某等人違規公款購買高檔白酒問題。2017年1月,該單位辦公室副主任周某以公務接待為由,安排工作人員采購價值3萬元的一批高檔白酒,并以普通白酒、茶葉等名義開具發票。該筆費用經何某、周某簽字同意后,公款報銷。截至調查時,違規購買的高檔白酒尚未使用。2017年12月,何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紀律紅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溫馨提示】
重要節日節點,“四風”問題易發多發。廣大黨員干部要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筑牢思想防線,不碰紀律紅線,清白做人,干凈做事,積極營造崇廉尚儉、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來源:監察專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