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為了加強和改進教學督導工作,建立一支專業化、專家型的教學督導員隊伍,根據寧職院發【2018】35號文件精神,現就推薦兼職教學督導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的條件
兼職教學督導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熱愛職業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任職資格(或行業企業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教學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得到同行認可。
3. 在職的專任教師或年齡在63歲以下的退休教師,身體狀況良好。
二、 推薦的程序
1. 兼職教學督導員由各教學單位(院、系、部)負責推薦。被推薦人填寫《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兼職教學督導員推薦表》(附后),教學督導室負責初審,按照專業大類提出擬聘任對象。
2. 組織人事部對擬聘任對象進行審核并報校長批準后聘任。聘期為一年。
3. 推薦時需注意,被學校聘任的教學督導員不得同時兼任院系(部)的教學督導員。
三、推薦的時間
1. 各教學單位在4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推薦表報送教學督導室。
2. 教學督導室4月27日前完成初審并報組織人事部審核。
附: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兼職教學督導員推薦表
組織人事部 教學督導室
2018年4月11日
編輯:文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