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試行)》(寧人社發〔2019〕56號)有關規定及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期將開展第二批自治區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請各部門根據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要求,及時將相關文件在本部門予以公布,加強宣傳引導,支持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申報(已提交過申報材料但仍未收到認定結果的教師無需重復申報)。
申報對象需提交《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申報認定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3份、《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申報認定情況匯總表》一式1份(需所在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和佐證材料1套,佐證材料僅需提供與認定條件相關的業績證明材料即可。
部門初審后于7月26日12:00前以部門為單位將符合條件人員申報材料報組織人事部師資科,簽字掃描件及電子版材料發送到電子郵箱:nzszk@qq.com。申報人、所在部門共同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人:楊檸高玲子
電話:0951-2135040 18795397953 18695315681
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試行)》(寧人社發〔2019〕56號)
2.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申報認定表
3.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申報認定情況匯總表
組織人事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