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38號)及《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辦法(暫行)》等文件規定,各二級學院、系(部)是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須建立本部門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部門的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的計劃并組織實施等。
自2022起,每年12月各二級學院、系(部)應制訂下一年度的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計劃(參考附件1),經本部門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報教務處備案。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本部門內部各種規章制度(含應急預案)的制訂與修改計劃、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應急演練計劃、實驗室安全巡查計劃、安全隱患整改計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計劃、年度總結等。
2022年度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請在3月25日前提交,對于已完成事項,可在備注欄中標注“已完成”。請各二級學院、系(部)報送紙質版至競勤樓2B15教務處教學實踐管理科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jxsjglk@163.com。
附件:2022年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計劃(模板)
教務處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