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
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扎實推進“雙高”建設和提質培優各項工作,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進一步加強教風學風建設,樹立典型,表彰優秀,經學校研究決定,擬表彰一批2021年在教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選名額
全校表彰教風學風建設先進集體8個,先進個人117名。
二、評選條件
1.教風學風建設先進集體
(1)認真貫徹落實《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2021年“教風學風建設月”活動實施方案》,緊密圍繞人才培養的根本任務和“雙高校”建設目標,不斷提高各項工作水平。
(2)單位集體形成健全的規章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氛圍。單位成員加強學習、鉆研業務、團結互助,有較強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改革創新成效突出。
(3)積極投入學校“雙高校”建設任務,努力完成各項工作指標,在人才培養、管理服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為學校事業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2.教風學風建設先進個人
(1)立場堅定,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積極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愛學生成長。
(2)專任教師堅守教學一線,完成學校及學院規定的教學任務,教風優良,教學認可度高,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成績優秀。
(3)行政、教輔人員結合崗位職責將教風學風建設落實到學生管理、實踐活動和文化育人等本職工作中,對教風學風建設起到積極促進作用,有較強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評選推薦辦法和程序
1.各基層黨組織牽頭負責初評。每個部門推薦教風學風建設先進集體8個(兼顧教學單位、行政教輔單位,分兩類推薦);先進個人分四類推薦,一是按部門人數(不含部門黨政負責人)的15%比例評選;二是先進集體在此數量基礎上再增加1個先進個人名額(各部門超比例推選1人,進行排序,最后一位為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備選人員);三是各部門在全校范圍內推選7名部門黨政負責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處級干部);四是學生工作部2021年學風建設活動評選出的12名先進工作者合并表彰。
2.評選推薦活動要求堅持標準,程序規范。一要按照教風學風月活動實施方案綜合考慮推薦先進集體的工作落實情況,任務分工未完成部門和個人不得推薦為先進。二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推薦和評選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公示。
四、時間安排
請各單位于3月25日前報送推薦材料,逾期視為放棄推選資格。紙質版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送競勤樓2B13(教學管理科),電子版發至jxzlk66@163.com。
聯系人:吳軼宏田寧 電 話:2135080
附件:1.2021年“教風學風建設月”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2021年“教風學風建設月”先進集體和個人推薦匯總表
教務處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