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
在建團百年之際,為充分發揮青年典型模范帶頭作用,團結引領廣大青年踔厲奮發、砥礪篤行,以優異成績喜迎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根據自治區團委《關于組織申報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人選(集體)的預通知》,擬決定開展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評選工作,并適時舉行表彰活動。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名額
(一)“寧夏青年五四獎章”申報人選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14周歲至40周歲(1982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的寧夏籍青年或主要事跡發生地在寧夏的外省籍青年。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高尚,在青年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
3.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踴躍投身先行區建設,在“九個重點產業”“十大工程項目”“四大提升行動”“四權改革”及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生態保護、科技創新、疫情防控等重點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帶動作用。
4.獲得過地市團委、青聯“青年五四獎章”或其他同等級及以上榮譽的優先推薦。
5.近5年內未發生意識形態、違紀違法、個人征信、重大投訴等問題。
6.中國青年五四獎章(個人)及寧夏青年五四獎章(個人)原則上不重復授予。
(二)“寧夏青年五四獎章集體”申報單位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集體應為在重大任務、重大項目和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貢獻,35周歲及以下青年數占總人數60%以上的集體。
2.集體近5年內未發生安全生產、質量責任等事故;集體班子成員近5年內未發生意識形態、違紀違法、個人征信、重大投訴等問題。
3.中國青年五四獎章(集體)及寧夏青年五四獎章(集體)原則上不重復授予。
二、工作程序
(一)提名
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采取組織推薦進行申報。推薦人選(集體)由各部門或各二級團委(總支)提名,推報人選(集體)必須在所在單位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二)復核及考察
學校對推薦人選(集體)嚴格按評選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按要求開展考察工作。
(三)評審及確定人選
學校根據候選人(集體)事跡,提出擬推薦對象,上報自治區團委組織部參選。
(四)公示
通過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嚴格申報程序
各單位在申報過程中,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相應信息。申報單位、自薦人選須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向校團委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附件1);
2.真實準確的事跡材料(2000字以內)(附件2);
3.事跡簡介(300字以內)(附件3);
4.所獲獎勵證書復印件。
5.所在單位公示及公示情況報告。
申報人選和集體材料嚴禁過度包裝,一律使用普通A4紙打印。以上材料逾期不補,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 系 人:唐 淵
聯系電話:0951-2135041
電子郵箱:995128678@qq.com
附件:1.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
2.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集體”申報表
3.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申報事跡材料
4.第13屆“寧夏青年五四獎章”人選考察表
共青團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