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
為建設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加快推進學校職業教育現代化基礎性工作,落實“雙高”建設任務,提高教師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學水平,造就一支符合高職教育需要的具有“工匠精神”與“雙師”結構的專業教學團隊,打造職教師資培訓特色品牌,提升“工匠之師”培養質量。學校決定2022年選拔培養20名左右的“工匠之師”。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養對象及人數
各教學部門從事專業課教學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各教學部門應根據教學實際,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部門專任教師不少于總人數的8%(附件1)選派在學校承擔過2年以上教學任務的教師參加(已參加過“工匠之師”培養且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在本次選派范圍內)。
二、培養形式及時間
“工匠之師”培養對象須全職到企業進行為期2個月左右的“實崗、實責”技能學習,學習期間不再承擔學校工作任務,時間定于2022年7月—10月期間選定。
三、培養要求和過程管理
(一)請各教學部門根據通知要求,加強宣傳和引導,支持并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積極申報,于6月25日17:00前以部門為單位將培養對象信息表(見附件2)報組織人事部師資科,電子版同步發送到電子郵箱nzszk@qq.com,經學校研究決定選派人選后,下發選派通知,由各教學部門統一安排教師按時赴企業實崗學習。
(二)各教學部門應主動為教師聯系培養企業,指導選派教師填寫《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培養工作手冊》(見附件3)中的《“工匠之師”培養審批表》,制定合理的《考核目標》(除完成規定的3個考核目標外,結合專業實際再自定2個目標)和《培養計劃表》(按月制定培養計劃),經部門審核同意報組織人事部審批后正式實施。
(三)各教學部門要制定“工匠之師”培養工作檢查計劃,落實教師企業工作崗位,加強對“工匠之師”培養的過程管理。每周完成一次檢查,形式可采用實地檢查、電話查訪、微信聯系、組織階段匯報等,填寫《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工作檢查記錄表》(見附件4),確保教師保質保量完成預定工作任務。
(四)選派教師請假實行雙重管理。即在培養期間因病因事請假的除向培養企業請假外,還必須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請假,報組織人事部批準后執行。選派教師在培養期間由企業指導教師負責考勤,并填寫“工匠之師”指導記錄表(見附件5),所在院系要建立專項檔案,不定期檢查教師《工作手冊》填寫情況,教師培養結束返校后,組織人事部負責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學校授予“工匠之師”稱號,并按規定兌現相關待遇。
(五)組織人事部將聯合相關部門通過查看教師所在院系檢查記錄表等材料,并詢問企業相關人員、審查培養企業考勤記錄、工作手冊材料等多種方式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考核
“工匠之師”培養工程人員考核嚴格按照考核目標內容進行,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待改進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比例不高于總人數的20%。
五、待遇
(一)“工匠之師”培養對象按平均每月(20個工作日)2000元標準核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最終考核等級發放,優秀2400元/月、良好2000元/月、待改進1600元/月,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匠之師”培養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1.考核不合格的;
2.經相關部門抽查,無正當理由不在崗的;
3.培養企業反映表現較差,經核查屬實的。
(三)未按計劃完成培養任務教師所在部門,學校將進行通報,并作為年終評優的扣分指標。
聯系人:楊檸 電話:2135040
附件:1.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各院系教師人數安排表
2.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教師培養工程選派人員信息表
3.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教師培養工作手冊
4.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教師工作檢查記錄表
5.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工匠之師教師指導記錄表
組織人事部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