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202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現將2023年寧夏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為我校已聘的擬任教人員。
二、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于2023年6月3日0:00——6月16日18:00期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認定機構為自治區教育廳,申請人選擇寧夏職業技術學院作為確認點。
2.選擇考試形式:高校教師資格申請人應選擇“非國家統一考試(含免考)”。
3.上傳照片:須上傳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4.申請人在填寫“任教學科”時,須與本人《寧夏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合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一致。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查看。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5日——6月16日,確認地點為競勤樓師資科3B17。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學歷證書:學歷信息已通過認定系統比對的,可不提交。比對不通過的,須現場提交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普通話證書:已通過認定系統驗證的,可不提交。沒有通過驗證的,須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查驗。具有副教授、教授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可不提交。申請對外漢語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等級;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
4.寧夏高等學校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且在有效期內。
5.寧夏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原件,且在有效期內。未取得該證書的本科學歷為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者,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學籍檔案中顯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實習材料等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未取得該證書的擬聘任高等學校副教授、教授職稱(其他職稱系列不能比照)或博士學位者,須提供相應職稱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該證書的研究生學歷為教育類者(教育類研究生是指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01)、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1)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3)),須提供研究生畢業證書原件。
6.教務部門出具的近一學年的課表,時間為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專職輔導員不提交此項。
7.編制外聘用人員,提交2022年10月——2023年5月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單》。申請人可在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系統中下載打印。(https://12333.hrss.nx.gov.cn/)
8.無犯罪記錄證明。寧夏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開具無犯罪記錄核查公文,由申請人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寧夏戶籍的申請人可通過“我的寧夏”或者“寧警通”app辦理。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須與網報照片一致。
聯系人:金睿譞 聯系電話:2135040
組織人事部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