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
根據《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課程補考、重修管理辦法》《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課程重修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校教學工作安排,本學期自第五周(9月25日—29日)起至第十一周(11月6日-10日)止全校統一進行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的課程重修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重修課程安排
1.公共課重修安排請按照職業素養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要求執行。
2.專業課程的重修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3.公選課重修請各院系依據超星爾雅選課名單中課程為學生匹配課程(不得選取之前選過的課程),并準確無誤填寫《公選課重修名單》。
二、重修工作要求
1.參加重修的學生填寫《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課程重修申請表》,并由任課教師簽字同意后,提交各院系。各院系根據申請表上交情況填報《寧夏職業技術學院重修學生名單匯總表》,逾期未提交申請表的學生不得進行課程重修學習。
2.重修所涉公共課,各院系將申請表及匯總表提交給馬克思主義學院、職業素養教學部,兩表齊全的學生方可進行公共課的重修,不在重修名單上的學生不能參加重修學習。
3.重修前任課教師制定成績認定辦法并經院系審核確認后向學生公布;學生重修學習結束后,任課教師負責成績維護工作,并將學生重修成績單簽字后反饋至學生所在院系。重修前學生應當簽訂《在線學習誠信承諾書》,不簽訂者不得進行課程重修學習。
4.參加重修學習學生,一律不得“刷課”“替課”“刷考”“替考”,凡出現違規違紀學習行為,一經查處或被系統自行認定,將取消違規違紀學生課程成績;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5.請各院系務必將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任課老師和相關學生,組織學生按時、按要求參加重修,做好課程重修工作,逾期責任自負。
(一)重修對象
修讀課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請重修:
1.正常參加補考,但成績未通過的學生;
2.因特殊原因(院系審核通過)未參加補考的學生;
3.無故不參加補考的學生,重修時間自補考結束后一年方可申請重修;
4.因其它原因申請重修的往屆生(學籍在有效期6 年內且已繳清學費),可重修未通過的課程。
(二)重修方式
學生重修,可由任課教師在“超星學習通”上選擇適合的課程或者建設一門完整的在線課程,讓學生自主線上學習。
同一學期內學生申請重修課程門數不得多于6 門課程,在校期間每個學生每門課程的重修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三)重修成績認定
學生憑學習通上學習記錄及成績,找任課教師按確定的認定辦法認定課程考核成績。
(四)重修成績維護
重修結束后將成績錄入教學一體化服務平臺中,教師登分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過期則無法錄入成績;登分完畢后,任課老師(含公共課老師)將重修成績單簽字后交至學生所在院系,各院系務必將重修成績單系辦留存一份,以備查閱。
三、材料報送
請各院、系(部)將重修方案、公選課重修名單、重修名單匯總表于2023年9月28日前將電子版、紙質版(簽字蓋章)上報教務處。
聯系人:岳沙沙
電話:2135057 郵箱:656542996@qq.com
附件:1.重修流程圖
2.在線學習誠信承諾書
3.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課程重修申請表
4.寧夏職業技術學院重修學生名單匯總表
5.寧夏職業技術學院重修成績匯總表
6.公選課重修名單
教務處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