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總工會《關于做好2018年自治區(省部級)勞模休養工作的通知》(寧工辦通〔2018〕32號)要求,在全校范圍內推薦自治區模范職工之家單位工會主席以及自治區優秀工會工作者休養。經摸底于華同志2013年獲“全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先進工作者”榮譽,符合自治區總工會休養條件,經本人申請,校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推薦于華參加2018年自治區總工會先進工作者休養。現對推薦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日期為4月4日至4月11日,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對推薦對象有不同意見,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紀檢監察室或校工會反映。
舉報電話:2135068、2135102、21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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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廣播電視大學工會委員會
2018年4月4日
編輯:文秘科